1、立案人民检察院经初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内,由办案部门填写立案备案登记表。
3、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
5、温馨提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