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1、组长由院长担任。


2、副组长由副院长等担任。


3、成员由院办、应急办、组织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院感科、保卫科、总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4、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5、负责院内外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6、应急办主任为协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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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长由院长担任。


2、副组长由副院长等担任。


3、成员由院办、应急办、组织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公共卫生科、院感科、保卫科、总务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4、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5、负责院内外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的协调工作。


6、应急办主任为协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