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出具地名证明流程

2026-02-16 06:47:08

1、受理条件:一、申请人为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二、房屋为合法建筑。

2、办理材料:

房产证及所附房地产平面图

复印件

土地证及所附宗地图

复印件

私人建房用地申请表

复印件

商品房登记备案表

复印件

房屋拆迁协议

复印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

复印件

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法建设证明材料

复印件

承租人必须提供租赁合同

复印件

3、办理流程:

慈溪出具地名证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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