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服务制度105

2026-02-17 11:26:05

1、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根据急会诊、普通会诊等不同情况,在30分钟至4小时内完成会诊任务。

2、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单上。

3、参加护理会诊的人员必须是经验丰富的护士长或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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